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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日期:2008-11-10 浏览 222
一、申办条件
1、单位条件:本市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2、个人条件:身体健康,胜任工作,无违法及重大违纪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江阴生源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下同);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3)被单位合法聘用,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本市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或其它依法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依据不同的办理阶段,分别提供:
(1)毕业生协议核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毕业生就业报到:毕业生人事档案、《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单位体检合格证明》、《见习期代理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
3、外地生源大专或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与本市企业签订并已履行的3年或5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手册和社保局出具的3年或5年以上参保缴费证明、拥有固定住所的证明等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提供材料: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上述所需材料;
2、转接关系:
A、转人事关系:签订《就业协议书》→持毕业生就业报到所需材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及见习期代理或人事代理手续→凭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报到;
B、转户籍关系:毕业生人事档案到达后,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准予落户手续→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C、转组织关系:凭《组织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报到→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报到→到用人单位党支部报到(非中共党者除外)。
四、办结时限:档案到达,体检合格,材料齐全,随到随办(进事业单位的另从规定)。
五、承办科室: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六、联系电话:0510-86832503

备注:
1、在市外已办理过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人员,则应通过在职人员流动渠道,按引进国内人才(调入)的程序办理引进来澄手续;
2、户口落户手续应在毕业生就业手续办毕的1个月内办理完毕,逾期的则由个人负责直接向公安部门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