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实施意见

(澄政发【2013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把握就业机会创造、就业能力提升、就业环境改善三个关键环节,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走在全省前列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形成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更加稳定。

(一)就业机会显著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市提供就业岗位27万个,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社会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各类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保持稳定,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率达到100%;困难大学生推荐就业率100%,江阴籍应届高校毕业生返澄就业率达到92%以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累计建成创业孵化基地50家,开发创业项目100个,扶持自主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6万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6,创业带动就业占新增就业比例达到55%,全面建成创业型城市。到"十二五"末,全市城乡充分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二)就业能力显著提升。每年完成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其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2500人;完成岗位技能培训5万人;完成创业培训200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按时实现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化指标。到2015年全面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6%

(三)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制度,实现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联通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和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

三、总体要求

按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每年都有新进展,5年实现大突破的目标要求,重点抓好"六项推进",努力使江阴就业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是在推进就业政策落实上走在全省前列。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新的就业增长点、增加就业机会与提高就业质量、改善就业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着力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安排政府投资、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充分考虑就业变化因素,做到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就业预测、项目实施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运行与就业服务、项目验收与促进就业效果评估同步进行,建立公共投资促进就业的考核评估机制,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

二是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上走在全省前列。坚持创业培训、载体建设、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积极构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试点和创业型城市、创业型镇(街道)建设。

三是在推进技能提升上走在全省前列。深入实施"55"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51"创业培训工程和"百千万"技能人才培育工程。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完善培训机制,提升培训层次,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培训促素质就业,以培训促技能提升。开展重点产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建设,创建重点产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城市。

四是在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上走在全省前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城乡一体促进就业综合政策体系和城乡一体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新格局。

五是在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坚持"鼓励、规范、培育"三管齐下,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构建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积极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六是在推进服务强基上走在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在完善"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就业e"功能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城乡就业信息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促进基层就业服务实体化。

四、重点任务

重点抓好"六大工程"

(一)实施就业帮扶工程。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继续发挥财税金融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再就业。对符合就业帮扶条件的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做到"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就业一人",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健全和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形成及时有效帮扶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努力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政策。

(二)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澄政规发〔20122号)文件精神,通过扩大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改进管理办法、创新政策举措,让创业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创业扶持。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完善创业贷款担保机制,发挥税收扶持政策对促进就业创业的积极作用。将创业培训覆盖到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打造创业型镇(街道)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面启动"一对一"工程,通过致富带头人为结对人员提供资金、项目和技术支持,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大学生就业创业。积极鼓励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营造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搭建与企业的对接平台,落实创业的相关政策。积极建立创业项目转化扶持机制,切实让有创业意愿者享受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

(三)实施就业技能提升工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强化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大学生技能提升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大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制定职工教育统筹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确保职工教育统筹经费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表彰激励,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础能力建设,企业自留的职工教育经费部分要保证60%以上用于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化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所需,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等激励政策,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并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实施城乡就业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综合政策体系建设,积极将城镇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34号)精神,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扶持政策覆盖被征地农民,同等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待遇,"十二五"期内完成城乡就业政策的全面接轨。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强化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居民就业机会平等和就业服务共享。

(五)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优化工程。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流程统一的原则,建立市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着力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强化人力资源行业自律,努力提升全市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大力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企业,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发挥高科技产业集聚区的优势,大力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六)实施就业服务强基工程。在积极推进"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就业e"的基础上,打造社会保障卡、门户网站、12333电话咨询系统、基层服务平台"五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化对就业服务工作的支撑作用。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全方位、个性化、自动交互"一站式"服务窗口。开展省级充分就业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市级基层服务平台星级评定工作,以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经费标准、设备配置标准和技术标准为重点,规范和统一基层平台公共服务的业务经办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力量,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能力,推进工作队伍专业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实加强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作,抓紧制定本地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镇(街道)、村(社区)要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各级财政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就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

(三)注重示范导向。根据省和无锡市下达我市的工作任务,各镇(街道)要整体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并因地制宜,确定一批适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创新创优项目,打造工作精品亮点,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典型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列入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形成以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通报交流制度,适时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江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