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全城城乡创业者(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领取营业执照3年以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550万创业担保贷款。

 

2、一次性创业补贴: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在校生、本市户籍退复转军人、农民、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在澄首次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每户可申请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租金补贴: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在校生、本市户籍退复转军人、农民、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在澄首次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三年内每年据实累计给予不超过6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澄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2个月(含)以上的,创业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社会保险补贴: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退复转军人、农民、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在澄首次成功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创业社保补贴。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单位为创业人员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已享受的其他各类社保补贴)。